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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市18岁男生寝室内死亡,警方通报

admin 2023年04月06日 江阴什么生意好做 71 ℃ 0 评论

4月5日,四川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月22日,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发生一起在校学生死亡事件。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对该事件进行了美商凯丽钻石团队全面调查核实,死者周某符合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未发现被他人侵害情形,排除刑事案件。

经现场勘验,未发现打斗痕迹

据通报,死者周某为18岁男性,德阳罗江人,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学生。其2019年9月就读该校(三年制中专),2022年9月就读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助学站(自考大专),住该校3号公寓楼A栋308号寝室。

2023年2月22日早上7时许,周某室友起床后,多次呼喊周某无回应,发现其脸色苍白。7时18分,学生向值班老师报告。7时21分,值班老师拨打120,并在医务人员的电话指导下实施急救。7时30分,120到达现场开展抢救。8时02分,值班老师拨打110报警。8时09分,辖区派出所民警抵达学校,维护现场秩序并协助医务人员开展抢救等工作。8时36分,120急救医生宣告周某死亡。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随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

事发现场位于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3号公寓楼A栋308号寝室,该寝室系周某等11名学生共住。经现场勘验,现场床铺及室内物品较为整洁,未发现打斗痕迹;寝室门锁和窗户完好,窗户窗台无攀爬痕迹,排除他人从窗户进入寝室的可能。现场共提取痕迹物证69处,经过检验均无异常。

经视频调查,未发现死者有被他人侵害的情形

警方介绍,在视频调查方面,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在学校门口、操场、教学楼、宿舍楼道、校内道路、食堂等处设置监控探头900余个,其中重点位置监控探头93个。事发后,警方封存了广州私人调查该校自2月9日开学以来所有视频监控存储硬盘99个,先后抽调精干警力16人组建视频专班,采用逐通道全时段全覆盖方式24小时不间断查看全部监控视频,将周某2月9日至2月21日校内活动轨迹全面梳理,未发现周某有被他人侵害的情形。

警方通过查看周某寝室所在楼道两侧监控视频证实,2月21日晚,308号寝室11名学生陆续返回,其中,周某于当晚21时14分第8个进入寝室后未再外出;宿舍楼熄灯后,未发现其他人员出入308号寝室。

在走访调查方面,警方对周某的任课老师、生活老师、楼层管理员、同寝室人员、隔壁寝室人员、同班同学、好友、邻居、家属和所在社区的部分群众等关系人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周某性格较为内向温和,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无矛盾纠纷,但平时与人交流较少,喜欢看小说、看漫画、玩手机游戏,经常玩手机至凌晨。2月9日开学以来,未发现周某有离校外出情况,未发现有与他人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等行为。经调查反映周某2月21日中午未进食,晚上进食鸡腿一个。

室友称事发当晚,曾听到死者呕吐呼吸急促

经警方调查,2月21日晚,周某等11名学生均在308号寝室就寝。经询问周某室友证实,当晚,周某返回寝室后,躺在自己床上玩手机,寝室内未发生打闹、争吵、打斗等情况。

四川德阳市18岁男生寝室内死亡,警方通报

经询问相邻寝室人员证实,未看到或听到308号寝室当晚曾发生打闹、争吵、打斗等异常情况。

据室友罗某反映,21日当晚,自己一直躺在床上玩手机。22日2时20分至2时50分许,他曾听到室内发出“咚”的一声闷响,询问后无人应答。

据室友铁某、罗某反映,22日3时30分许,周某曾起床进入寝室厕所内,并有呕吐、冲水的声音,后周某自行返回床铺。

据室友铁某反映,22日4时许,听到周某在床上有呕吐声,遂问其有没有事,周某回答没有事。

据室友刘某、罗某某反映,22日5时许,曾听到周某呼吸较为急促。

据室友刘某、古某、叶某反映,22日7时许,先后多次呼喊周某无回应,发现其脸色苍白,故上报给值班老师。

死者符合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

据通报,3月27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载明:“排除周某因药(毒)物中毒所致死亡;排除周某因机械性窒息所致死亡;周某存在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病理改变,病变程度较轻,为非致死性病变;周某额部正中偏右皮肤3cm×1cm挫伤;右额叶脑挫裂伤、血肿及右侧硬膜下出血;右肾肾盂挫伤出血及右输尿管近端管壁整伤;右膝部2cm×2.5cm皮肤挫伤、右小腿上段1cm×1.3cm皮肤挫伤。其中颅脑损伤程度重,可造成呼吸、循环等重要功能障碍,为致死性损伤改变。”鉴定意见为:“周某符合因右额叶脑挫裂伤、血肿伴右侧硬膜下出血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综上,周某尸检未见抵抗伤、约束控制伤,未见工具致伤征象;头部损伤符合与光滑平面撞击所致;右肾输尿管近端、肾盂挫伤,而腹部、腰背部皮肤及肌肉未见损伤,符合震荡牵拉所致;右膝部、右小腿损伤符合磕碰所致。周某体表损伤轻微、内脏器官损伤重,且主要分布于身体右侧,符合摔跌所致。

综合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情况认定,周某符合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未发现被他人侵害情形,排除刑事案件。

来源:环球网

编辑:肖肖

实习编辑:林晓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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