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珠海要账公司没有加班的北京收账公司,大家都是自愿加班!”某HR如此说道。
4月22日,蔚来一位女性员工陈女士爆料入职后的加班情况冲上热搜。
2020年5月,陈女士入职蔚来汽车,入职3年加班是工作的常态。
近半年,随着公司业务体量的加大,加班尤为严重。
陈女士在这半年中基本每天上午八九点上班,凌晨两三点才下班。
半年时间加班时长近500小时。
在此期间,陈女士多次头疼发烧都是直接熬过去,正常上班。只有发生上吐下泻的情况才去了3次急诊。目前身体处于一个非常不健康的状态。
陈女士提供了与HR的沟通录音。
HR称公司不鼓励,尤其不鼓励为了加班而加班,可能为了用户的需要做一些额外的付出,自愿加班。
协商后HR提出如果陈女士离职,同意给予12万元的赔偿,但之后陈女士不可以再为此事发声。
陈女士觉得公司很过分,拒绝了这个赔偿。
加班文化要不得
曾经996,997加班文化是很多互联网大厂挂在口头的福报。
如今,更多的公司宣传不鼓励加班,自愿加班。
但是,如果不想加班,可以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工作任务下达了,不要求加班,但是必须规定时间完成。那怎么办呢?只能是“自愿加班”了!
也有部分网友疑惑,如此努力的蔚来,为何还一年亏了1400亿?
加班,对于公司,可以将各事项的进度极大地往前推进。
若确实是项目所需,偶尔的加班,只要有与之相应的加班补贴,那偶尔加班无可厚非,于公司保证了项目进度;于个人偶尔加班增加了收入。
事实却是大部分公司赶进度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但完全是无偿加班,最多补贴一顿晚饭,仅此而已。
这样高强度的加班,又没有加班费,对于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没有过多帮助。反而是对员工身体,以及家庭造成负面影响。
工作导致生活的不幸福,那又如何能继续高效率地为公司工作呢?
过多的加班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