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天带薪拉屎过久被解雇法院:解雇合法!#近日,#员工每天“带薪拉屎”3-6小时被解雇#冲上了深圳市私家侦探热搜引热议。本来是广州清债公司正常生理需求,但每天时间过长,结果被公司解雇了?不免让人联想到网络上调侃的“带薪拉屎”,即以上厕所的名义,在工作时间摸鱼。
王某是广州邦探公司某公司的老员工,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伤口愈合后,但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据记录,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计22次,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于当日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第一部分“就业规则”第79条第1款第(3)项“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的规定,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王某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
法院判定: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员工每天带薪拉屎过久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