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歌妈妈通过微博发布视频表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69.6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目前在联系相关机构准备捐出这笔钱,后续事项会再次公布。视频中,江歌妈妈表示赔偿款法院共强制执行刘鑫4次。
对于判决结果,江歌妈妈表示虽然法院判决刘鑫对江歌被害承担了北京讨债公司应该承担的武汉出轨调查民事赔偿责任,彰显了部分正义,但对于自己来说,整起案件中,“我失去了挚爱的女儿,是一个输家”。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江歌妈妈太过冲动,也有网友质疑江歌妈妈是否受到道德绑架。
今天,江歌妈妈发布视频回应捐出全部赔偿款,表示没有被道德绑架,不是冲动。
案件回顾
2016年4月,江歌考入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同年年11月3日,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江歌被同住女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17年12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21年4月,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同年12月31日,原定于当日开庭宣判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法院认为刘暖曦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今年年初,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刘鑫在其微博账号上开启打赏功能,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一时间收获700余人打赏将近2万余元。对于该行为,她称“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请给我介绍工作”。
“刘鑫众筹赔偿款”的行为,引发舆论哗然。随后,新浪微博方面表示已第一时间关闭其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对刘鑫账号予以永久禁言。
10日,江歌妈妈表示没有收到赔偿金,已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即江歌案被告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日,江歌妈妈收到首笔赔偿款共计50500元。
4月17日,江歌妈妈诉网暴者林某侮辱、诽谤一案宣判,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江歌案发生后,网上流传出各种信息,其中很多是杜撰的谣言,恶意攻击、诽谤江歌及其家人,涉嫌侮辱人格、侵犯名誉权,给江歌母亲江秋莲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语言是一种权力,敲击键盘是一种行为,但互联网的“隐藏”属性,会将人们的善意和恶意同时放大。同时,高尚者自有同理之心,妖魔鬼怪也能找到志同道合的盟友,因此当你想使用说话的权力,想敲击键盘的时候,请多一些理性的辩证和分析,再回想一下自己曾经从中得到过的裨益或是伤害,以同理心去体会他北京要账公司人在当下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