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广州婚外情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深圳婚姻调查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在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图解如下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央视新闻
编辑:刘小丹
初审:马林虹
终审: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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