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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高校全员放弃核酸!

admin 2022年12月31日 桓台什么生意好做 63 ℃ 0 评论

近日,教育部向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情况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教育司)、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并建设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我省研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组同意后,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复合仪式怎么做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导小组

(教育部代章)。

2022年12月27日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计划

为了科学有效地总结学校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可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查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全员进行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教师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时,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 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检查方法,由属地或者学校经属地同意后规定。 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教师筛检、查房、抽查等适当核酸检测,教师进出校门无需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无疫学校开展常规在线教育活动。 疫情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可以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以实行分区管理。 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开展在线教育、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感染者发生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防控措施并实施。 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疫情解除后,应当立即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抗疫能力

校址疫情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集中疫情。 属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根据在校教师数量和防疫需求科学确定床位,配备足量医疗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必要时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 提供临时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所,提供快捷方便的医疗服务。 高等学校、校医院应当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 中小学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加强职工专业教育,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立师生健康留观室,为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提供暂住观,指导家长安全接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科救治绿色通道

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病控制和教育等部门会同学校,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连学校,安排医院医务人员到学校协同工作,将校内相关病例移至相关医院专科救治绿色通道,分级治疗原则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症、危重症和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以基础性疾病为主的重症、危重症,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甲医院。

教育部最新通知:高校全员放弃核酸!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工作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坚持戴口罩、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师生健康监测,采取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及时暂缓观察等相应措施。 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上学、上学。 与社区一起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早晚检查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 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 防疫物资应当具有一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保证应急使用充足。 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感染病,属地应当优先保留学校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七.改善校园公共卫生

坚持人、物、环境与预防,多病共治。 实行校园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 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厕所等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不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 在校舍入口、楼梯口、电梯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出入时消毒。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通过适当减少班级额度或增大桌椅的间隔来保持安全距离。 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人员管理,严控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自信心。 完善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常态化的“接诊”

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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