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优化新冠感染者治疗费用医保政策

admin 2023年01月08日 巴彦淖尔市什么生意好做 70 ℃ 0 评论

转自:九派新闻

1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医保发[2023]1号)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本市将优化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一.住院报销

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 该政策按患者住院时间计算,先期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二.门急诊精算

参保患者发生在本市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11种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喉痛、嗅/味觉减退、鼻塞、鼻涕、结膜炎、肌肉酸痛和腹泻() ) ) ) ) ) )

北京出台优化新冠感染者治疗费用医保政策

政策调整,参保患者在本市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按原有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发生的报销差额,根据4月份医疗机构上传(1月8日至3月31日)的参保患者就诊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补货处理,补货费用直接支付到参保登记的个人委托代办银行账户,投保人无需自行申报。

三.其他直销创富俱乐部

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抢救费用,按照其他乙类传染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来源:北京医保】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查看更多关于冠状医保患者的文章

猜你喜欢

最近发表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