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累计补贴1.9万元

admin 2023年01月12日 阿拉善盟什么生意好做 75 ℃ 0 评论

转自:中国妇女报

据中国妇女报全媒体报道,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近日发布《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意见公开征集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拟对市民进行差异化、递归式育儿补贴,构建积极的武汉创业环境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实现“幼有善育”。

通知规定,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 夫妻一方仅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人申请; 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的夫妻死亡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出生入户手续后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申请育儿补助金,应当在该子女年满1周岁后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子女数的计算原则,按夫妻生育生存的子女数计算。 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数分别计算,三个以上子女按第三个子女的标准计算。 再婚生育的,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数计算,子女未满3周岁的,其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数计算。

方法初步制定深圳市育儿补助标准。 生育第一个子女,出生入户后,发给一次性生育补助金3000元,每年发给育儿补助金1500元,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累计发放补助金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 生育第二个子女,出生入户后,发给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每年发给2000元育儿津贴至其子女年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给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 生育第三个子女,出生入户后发给一次性育儿津贴10000元,每年发给育儿津贴3000元直至其子女年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给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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