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门发布
2月3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小组发布的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
2月6日零时起
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士往来
取消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
不设报关人员限额
来自香港、澳门的入境者
例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白藜芦醇的功效海外居留经历的
不需要用先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
检查阴性结果入境
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士往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构(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管(2023 ) 144号)有关精神,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士往来
取消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 恢复内地居民和香港、澳门团队的旅游经营活动。
图源:新华社二、远程检查
从香港、澳门入境的人员,7天内无外国或者其他武汉收账公司境外地区居留史的,无需因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居留史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检测其行为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阴性者可进入内地(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予核酸检测)。 跨境客运公司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三.入境检疫
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到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代码办理必要的报关手续。 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正常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健康申报有异常或发热等症状的人,由海关检查。
经检查阳性者,入境后必要时居家、住处隔离或就医。 结果为阴性,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口岸运行
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便捷,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安排,开放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尽一切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跨境直达公路客运和货运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小组
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伍诗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