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诉书的内容
张某和妻子曹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看到妻子和男朋友一起来,张某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北京调查公司伤害,在吵架中扇了妻子一耳光,当场晕倒。
经当地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曹某在此次损伤中构成重伤二级。
检方认为,张某故意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媒体评论
如果是天津讨债公司“侮辱性的”,你武汉创业做什么好会插手吗?
有网友认为,“曹某带男朋友离婚”的行为是对张某的赤裸裸的挑衅,但必须强调,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什么场合,这都是赤裸裸的家庭暴力。
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引发的因素很多。 法律法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绝对不能以错误的方式——特别是实施暴力报复对方。
退一万步说,带着男朋友来离婚,
确实“伤害少,
有可能是侮辱性的,非常强烈”,
容易失去理智。
但是,如果公然打人,
只要让自己变得被动
有时会付出代价,也无法弥补损失。
资料来源:新闻坊,中国检察网,极目新闻,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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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斯|主编:天然、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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