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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药要写“免责声明”吗? 律师:“没有必要”

admin 2022年12月26日 延安什么生意好做 75 ℃ 0 评论

最近,“免费送药”、“共享余药”等善行和爱心在邻里和陌生网友之间间接发力。 但是,也有人担心“药有三分毒”。 赠与人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上海讨债公司,赠与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赠与时最好写下“免责事项”。 《北京日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没有必要”。

记者了解到,目前民间“免费送药”的武汉家政保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邻里之间,大家在业主群体、居民群体内发布求助信息,共享用药。 另一类是在远隔重洋的武汉家政平台同城网友之间,通过“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公益互助”微信平台发布信息,互通有无。

赠送免费药物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免费送药是一种善意的施舍,也叫情谊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以一方基于良好道德风尚实施的惠及他方的关系,以增进情谊为目的的行为。 善待是一种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做好事的行为,比如亲切地骑行、见义勇为。

大家分享的是布洛芬、乙酰氨基酚等常用非处方药,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药品禁忌,用法和用量不当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 因此,有人担心,赠与人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赠与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送药方在送药的同时明确免责事项,免除自己的责任。

“除受赠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副作用,受赠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指受赠人知道药物是过期药物,或者安慰剂、劣药或者药品被污染的,否则受赠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许浩说,“基于此,送药时不需要写免责声明。”

资料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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